因为抱有侥幸心理,刚刚满18岁的宋某在酒吧喝完酒后,竟醉驾共享汽车上路,最终酿成惨剧。今天上午,芦淞交警大队通报了一起醉驾致人死亡案件,宋某因为涉嫌危险驾驶罪已经被警方刑拘。
4月23日凌晨2点40分,芦淞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,在芦淞大桥西往东方向桥中间位置,有一名摩托车驾驶员,头部鲜血直流,倒地不起。交警立即赶往现场勘查,经120急救人员现场抢救无效,摩托车驾驶员当场死亡。在现场,有目击者称,刚刚摩托车是遭遇了一台SUV车的撞击,但起初交警在现场没有见到肇事车辆。过了几分钟,一名自称是肇事司机朋友的男子找到了交警。
原来,事故发生后,肇事车辆驾驶员慌了神,在芦淞大桥河东桥下一直在哭泣。交警找到他后,他也承认了刚刚他在驾驶路过芦淞大桥时,撞上了同向行驶的摩托车,交警看到肇事车辆前挡风玻璃处严重破损,有明显的撞击痕迹。在现场,交警对肇事车辆驾驶员宋某进行了酒精测试。
最终经血液检测,宋某酒精含量达到了110.12毫克/100毫升。经查,宋某今年刚刚18岁,4月8日才取得驾驶证,事发时仅仅拿到驾照15天。交警了解到,事发当天,宋某租用了一台共享SUV汽车,事发前一天晚上10点多,宋某和几个朋友在某酒吧内喝了酒。凌晨2点多,宋某在送几个朋友回家,经过芦淞大桥时,与前方一台无牌摩托车发生追尾事故。
目前,宋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,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。警方提醒,驾驶员要切记开车不喝酒,酒后不开车,切勿抱有侥幸心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