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京报讯(记者 薄其雨)北京通州一车主刘先生在烧烤店与朋友聚餐时,突然听到一声巨响——他停在店门口的车被砸中,而掉在车顶上的竟然是只猫。3月1日,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获悉,近日,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纠纷。
据了解,刘先生发现车天窗玻璃被砸出了裂纹,随后猫主人李先生来到现场,他家住在临街居民楼的九楼,当晚没有关好窗,家里的猫跳出去,砸在了刘先生的车顶。刘先生提出赔偿5000元车辆维修费的要求,李先生同意赔偿,但认为5000元的金额过高。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,于是刘先生起诉至通州法院。
法官向当事人确认基本事实后,针对赔偿的数额,组织双方进行调解。刘先生称,他的车辆还没有送去维修,5000元的金额是他根据市场行情预估的数额。法官表示,侵权纠纷中的赔偿针对的是实际发生的损失,应当及时将车辆送至维修场所修理,根据维修单、维修费支付记录、维修费发票等证据,证明损失数额,并不能凭“估计”来确定如何赔偿。
同时,李先生认为,虽然自己的猫砸坏了车辆,但猫是在玩耍时不慎跳出窗外,是意外事件,自己并没有过错,因此应当减轻赔偿责任。法官向李先生解释称,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系无过错责任,只有在被侵权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,才可能不追究饲养人的责任。法官也讲明了事件的危险性,应当庆幸并没有人员被砸中,否则将导致更严重的后果。李先生认识到了自认错误,并表示愿意积极赔偿。
经协商,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,李先生赔偿刘先生车辆维修费3000元。刘先生及时去维修了自己的车,也撤回了起诉。李先生也告诉法官,坠楼猫咪性命无碍,经过宠物医院的治疗,已经回到家,未来他会更细致地看管,不会再让这样危险的事情发生。
法官提示,近年来,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并不少见,高楼层猫咪从窗户坠落也时有发生,对于楼下行人的安全存在极大的威胁。作为宠物的主人,饲养动物不当致人损害,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。只有在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,才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。高楼层养猫应封好窗,养狗遛狗要拴好绳,细心一点,既是对宠物负责,也是对他人安全负责。
编辑 彭冲 校对 刘军